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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人事(教育)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为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

(一)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是经省人社厅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全省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组织机构积极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二) 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以及从事教育培训的其他组织和单位建设,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场所,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在管理单位(即审核推荐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设立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依法成立具有培训资质的法人。

(二)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承担100人以上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

(三) 有不少于5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较为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四)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员考核管理制度、继续教育申报管理制度以及培训效果评估制度等。

(五)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

(六) 遵纪守法,遵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物价管理收费规定,享有良好的服务声誉,没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纪录。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优先从地区或部门、行业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建设。

三、进一步改进申办程序

(一)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具备条件的施教机构(含2020年以前认定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jxjy.fjrst.cn),注册施教机构帐号并按要求填写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信息,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由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人社厅。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设立的基地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直接向省人社厅申报。详细的操作手册可以通过平台下载查阅。

(二) 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考评和核实。

(三) 省人社厅公布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四、进一步强化职责任务

(一) 根据地区、部门和行业发展需要,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相应区域、领域和行业省级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承担地方、部门和行业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任务。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开展、承办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举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协助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举办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等。

(二) 聘请继续教育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小组,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要求,提出基地的培训规划、课程设置等,报管理单位同意后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服务,特别是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时要向各个地区、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并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在保障政府人才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主动为社会上各类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服务。

(四)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培训水平,逐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 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与重点领域权威研究机构和领头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引入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经验和业务骨干,逐步形成专业品牌和培训特色。

(六) 积极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新的教学方式方法,积极开发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参与省际继续教育交流,利用外省(市、区)的优质资源,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

(一) 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作为审核推荐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监督。继续教育基地应按照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计划内容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培训情况的建档登记和效果评估工作。未经省人社厅同意,继续教育基地及其建设单位不得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名义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 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检查考核,并制定具体办法。省人社厅会同基地的管理单位,在检查考核基础上对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被取消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的施教机构,不再认定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三) 继续教育基地所在单位应为基地的基础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管理单位应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培训宣传等多方面为继续教育基地提供支持,帮助继续教育基地形成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四)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基地参加培训的情况,可记入学习档案,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五) 继续教育基地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优先用于保障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继续教育基地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须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六) 市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设区市、部门和行业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形成上下衔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继续教育基地体系。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22301,87612629,87604816(传真)

电子邮箱:zynlsc@rs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附件: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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